今天上午,我们的记者跟随中华工商所来到中山路的馅饼经销户,对馅饼生产日期的标记方法进行第三轮检查。本月25号,中华工商所开始在辖区内推行新的馅饼生产日期标记方法,馅饼的生产日期都必须印制在塑料包装袋上。这也就意味着之前几年来,我们栏目和厦门的众多媒体,以及不少民众一直在关注的、馅饼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印在小纸片上夹在馅饼盒中的做法,在中华工商所辖区内已经被废止。而就在今天下午,市工商局下发了通知,中华工商所的这一做法将从明天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上午,在中山路218号的正鸿达百货商店里,我们看到正在销售的馅饼的生产日期有两种标记方法。10月25号前生产的馅饼包装盒内都带有张合格证,这张合格证是独立地放在包装盒和包装袋间的。这是一直以来馅饼生产企业的传统做法,但这一标注方式一直为消费者质疑,因为这样的标注方式意味着商家或生产企业随时可以更换合格证,即便馅饼已经过了保质期。由此引发的消费争议这些年一直没有断过,我们特区新闻广场就屡次报道过相关案例,并一直呼吁改变这一传统做法。
而同样在这家店里卖的25号之后生产的馅饼,生产日期则都是直接印在包装袋上。
中华工商所所长 吴育升:从我们规范以后就规定 从25号开始全部要打在这个包装上面 防止经营者签改日期
工商执法人员说,之前他们在执法过程中曾发现,一些不良商家在处理过期馅饼时,往往都是在印着生产日期的合格证上做手脚。一遇到有过期滞销的馅饼,他们就撤下原来的合格证,换上印着当天日期的新合格证继续销售。这样一来,看似新鲜的馅饼吃起来其实并不安全。
针对这一现象,中华工商所的执法人员要求辖区内的馅饼经销户及供货商,从本月25号起,凡进入中华工商所辖区销售的馅饼,不仅要在馅饼包装塑料封口上标注生产日期,而且标记有品名、规格、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的电子供货凭证必须在进货时随食品一起送达商家,由零售商建立电子进货台帐以备工商部门检查。
上周末,工商执法人员对中山路的馅饼经销户进行了挨家挨户的大检查,对未按规范包装或提供供货凭证的近200盒馅饼予以立即下架的处理。在今天进行的第三次检查中,中山路的21家馅饼经销户都能完全按照规范进行销售。
由于这一规范刚开始执行,消费者对它并不了解。因此,执法人员在检查的过程中也不忘向消费者宣导。
中华工商所所长 吴育升:我们现在是进行规范了 25号开始 食品的生产日期要打在塑料(包装)袋上面 你回去以后要和你的家人和邻居说 以后要注意看日期
本市顾客:我知道了
中华工商所所长 吴育升: 像这样(生产日期印在合格证上)的 不要再买了
本市顾客:这种比较好 这种有印字上去 不能改变 这种用纸写的可以改 (现在我们进行规范 要求把字印在上面 你们消费者满意吗) 我觉得这样比较满意
外地顾客:(你们是外地来的游客)对 (你们觉得现在这样子规范怎么样 )规范对我们顾客挺好的 这样子我们顾客买东西放心 到厦门来买东西放心
中华工商所副所长 顾德灵:下一步我们就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户 落实电子进货凭证的建立 以便让到厦的游客或者是本市市民 购买食品买的放心 吃的安心。
今天下午我们接到市工商局通报,市工商局已经向全市工商所下发了通知,要求从明天开始,在全市推行中华工商所的这一做法。
记者胡丹丹、李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