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家考核验收组开始对我市申请全国节水型城市工作情况进行考察,上午,考核验收组听取了我市关于创建节水型城市的工作汇报。记者从工作汇报会上了解到:我市将通过价格调控等措施让更多更有效的节水产品进入市场。
我市从1998年开始创建节水型城市,经过11年的努力,出台了《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用地方法规的形式确立了节水规划管理、节水设施建设等城市节水管理基本制度,基本上完成了对市区老旧供水管网设施的改造,在双十中学新校区、瑞景公园居民生活小区规划建设了一批污水再生利用项目。同时我市采取经济手段,推进水价改革,实行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等方式,制约和引导用水行为。到2007年,我市的供水总量达到3亿零212万吨,城市居民日生活用水量为每人132.7升,各项基础管理和技术考核指标基本达到了节水型城市考核要求。
副市长裴金佳向考核组一行介绍了我市下一步深化节水工作的几点计划。包括加大对节水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法规条例的约束力,通过价格调控等措施和对节水项目的资金投入,让更多更有效的节水产品进入市场,普及市民的节水意识,从而提高全社会对节水工作的重视程度。
汇报会后,考核验收组将对我市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的相关材料进行会审,并在明天公布初步考察结果。
见习记者徐疆疆报道。